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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表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     

     

7月29日,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等文件。校领导许继荣、闵永新、张群、汪时珍、刘友忠,党委委员、组织部长陈光明,党委委员、文学院院长方锡球,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党委书记许继荣主持学习会。

会上,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问责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强化党内问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出台后的又一制度利器,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作为高校领导干部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提高规范用权意识,勇于担当、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合理决策。

许继荣强调,《问责条例》是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有助于促进党内问责工作的专门化、精准化,是落实从严治党的又一重大举措,必将对推动党的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许继荣指出,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实施重大事项决策时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决策行为,完善了权力的运行和监督机制。

许继荣要求,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校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一要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党对高校的领导,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党员干部的自觉担当。二要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通过贯彻《条例》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三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实施,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担当,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条例》的落到实处。四要通过落实《条例》打造培养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学校的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陈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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