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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党员干部厉行节约

发表时间:2017-09-16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党员干部厉行节约
发表时间:2015-07-01

关于加强2015春节党员干部厉行节约

廉洁自律的通知

院纪字〔20151

各党总支,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等有关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办发电〔201450)精神,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根据校党委要求,现就加强2015年春节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工作提出以下“八个严禁”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等年货节礼;

二、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三、严禁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开会奢侈浪费;

六、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七、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

八、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各级党组织、各学院、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执行“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八个严禁”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弘扬新风正气。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讲纪律、守规矩。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特此通知

中共安庆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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