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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2-06-11浏览次数:     

     

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调研报告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将现代管理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与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解决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廉政风险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它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创新和有效尝试,对解决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深层次问题意义重大。

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关于做好2011年纪检监察调研工作的通知》(教纪函〔201113号)文件的部署,我们成立了专题调研工作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校机关处室、教学院部以及部分省属院校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专题调研。目前,调研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廉政风险调研的基本情况

根据省教育纪工委的部署要求,学校成立了以纪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纪委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题调研工作组,紧紧围绕“增强风险意识、找准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腐败”这一目标要求,采取典型调查、问卷调查等形式,专题调研了全校所有的教学院部、机关处室,典型调研了周边6所院校。此次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300份,收回有效问卷241份。

通过对回收的问卷认真梳理,系统归类,被调查对象分布如下:厅级干部(5人,占2.1%)、处级领导干部(70人,占29.05%)、科级干部(108人,占44.81%)、一般教工(58人,占24.07%);被调查单位包括党委部门(5个,占12.5%)、行政部门(18个,占45%)、教学院部(10个,占25%)医院及其他单位(7个,占17.5%)。从总体上看,被调查对象的政治面貌以党员居多,计194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80.66%;年龄以35-55岁为主,占总人数的61.2%;文化程度以本科及以上者为主,占总人数的89.0%;行政级别从正厅到一般教职员工均有分布。

二、廉政风险存在的现状特点

  为深入掌握党员干部群众对廉政风险存在状态的认知情况,调查问卷涵盖了“廉政风险高发部门及岗位、选人用人状态评价、财务管理状况评价、腐败表现形式、腐败案件发生情况、腐败原因、预防腐败措施、总体廉洁程度评价”等方面。从统计结果看,廉政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一)廉政风险存在的广泛性

  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党委部门,还是行政部门;无论是教学院部,还是医院及其他单位,普遍被认为存在廉政风险。其中, 96.1%的人认为行政部门、93.6%的人认为医院及其他单位、90.7的人认为教学院部、82.4%的人认为党委部门存在着某种不同程度的廉政风险。当然,也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存在廉政风险”这一栏。如,认为党委部门不存在廉政风险的有4人,占总人数的1.66%;认为教学院部不存在廉政风险的有6人,占2.49%;认为医院及其他单位不存在廉政风险的有7人,占2.9%,等等。但大部分被调查者还是认为只要有权力的存在,权力使用者违规行使权力的可能性就会天然存在。因此,廉政风险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其分布必然具有广泛性。

(二)廉政风险根源的复杂性

为深入探讨廉政风险的发生根源,客观分析不同原因对廉政风险高低的影响程度,调查问卷从14设置了重要程度不同的原因等级。数字越大,表明原因越重要。重要程度与选择的人数相乘,再取其平均数,就是廉政风险发生的原因指数。从调查结果看,产生廉政风险的原因,按重要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权力过于集中(247.5)、缺乏监督(244.3)、惩治力度不够(229.75)、缺乏透明度和问责性的政治程序(229)、官僚主义盛行(228.75)、制度不健全(218.25)、社会风气较差(218.25)、缺乏有效的岗位激励机制(217.75)、思想教育薄弱(195.25)、缺乏有效的举报制度(192.75)、其他(45.75)

(三)廉政风险存在的规律性

  对不同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高低的判断,是此次问卷调查的重点。调查问卷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从03设置了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数字越大,表示风险越高。风险等级与选择人数相乘再取其平均数,即是不同部门、岗位的平均风险指数。

  从部门的角度看,行政部门廉政风险指数最高,平均为300,之后依次为国党委部门285.3,教学院部282.3,医院及其他单位160.7

  从人员角度看,职务高的比职务低的廉政风险指数高,其中,厅级干部的风险指数为287.7,处级干部的风险指数为262.3,科级干部的风险指数为170.2;有职务的比无职务的高;“一把手”的廉政风险相对最高。

上述统计结果与近年来高等学校查办案件情况基本相符。尽管掌握权力只是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机会,廉政风险最终能否演变为违纪违法事实,还要与权力受到监督制约的程度以及腐败行为受到调查惩处的机率有关。但从总体上而言,廉政风险指数的高低与部门或岗位的权力大小呈正相关。权力越大,受到的制约越小,遭到滥用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四)廉政风险防控的综合性

关于廉政风险的防控,问卷从03设置了效度不同的防控措施。其中,0表示一点也没有效果,1表示有点效果,2表示有些效果,3表示非常有效。把有效程度与选择的人数相乘,再取其平均数,就得出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指数。统计结果显示,防控廉政风险的措施,按有效程度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对腐败分子严惩(342.5)、权力的相互制约与监督(341.25)、强化反腐败机构职能(331.5)、加强法治(328)、严格实行问责制(327.25)、限制权力运行范围(326.25)、加大舆论的监督(325)、校务公开(319.75)、干部财产申报公开(308)、推进民主(305.25)、制度创新(300.25)、加强思想政治教育(292.5)和其他(51.5)。以上防控措施涉及到教育、制度、监督、创新、惩处等方面,尽管各种防控措施的有效指数有所差异,但相差并不大,这说明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防控不是依靠哪一项甚至哪几项措施就可以做到,而必须用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予以系统考虑。

三、廉政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上的误区。部分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意义、目的、方法不甚清楚,认为这主要还是党委、纪委的工作。也有的单位觉得自己是“清水衙门”,跟腐败不沾边,认为没有必要搞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但又囿于上级的统一部署,所以搞形式、走过场,被动执行者有之。

(二)概念理解上的偏倚。伴随着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高等教育领域内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所以大家往往把廉政与贪污受贿联系在一起。其实,不廉政不仅仅包括领导干部的腐败,还包括工作中的渎职、不作为、不称职、决策失误、对教职员工最关心的问题麻木不仁等等。所以廉政风险点的查找不应仅仅局限在贪污腐败的高发地、高发点,还应该在坚持重点的前提下,把狠刹官僚主义作风作为一个契机。

(三)防控工作上的泛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各单位、各部门基础工作不扎实,自立门户,孤军奋战,就很容易导致工作的泛化。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由于各个单位性质的不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具体做法也有所区别。因此,防控体系的构建如果能够先行试点,分批推进,然后再逐步铺开,一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风险点查找上的困难。由于各个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风险点的分布也呈现出差异化,这就必然导致各个单位在风险点的查找上难以做到整齐划一,也没有经验可资借鉴,加大了风险点查找的成本和难度。另外,风险点的内容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细化的过程,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我们与时俱进,摸索细化等。尽管从目前来看,基本的组织机构、局部的防控体系都有了,甚至领导的检查也过关了,但若着眼于整个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这些仍属零敲碎打、未成体系,与中央的总体要求还相去甚远。

(五)监督考评制度的不足。很多高校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考评制度,如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等,但对怎样监督、如何考评、量化考评标准、奖惩措施等均没有可操作性的规定,致使很多监督考评工作流于形式。其次,对于每次监督考评的结果是否公开、怎样公开、公开的程度与范围等也缺少刚性的规定,给人为因素干扰正常考评留下了制度上的“机会与空间”,成为制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瓶颈”。

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对策措施

从长远来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因此,要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就必须按照风险防控管理“四大原则”的要求,努力构建出高效、科学、管用、实用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六大机制”。

(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四大原则”

1、系统性原则。任何系统都具有“整体性”、“关联性”和“环境适应性”三个特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一个有内在关联的有机系统,必须注重防控管理的效力层级性、内容全面性和规定配套性,逐步形成系统协调、结构合理、主次分明、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否则,单从某个方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2.实践性原则。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其发展与创新必须根植、服务于高校反腐倡廉实践,这就要求高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必须立足前瞻性、体现针对性、注重操作性、蕴涵时效性,能反映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实践性特点与需求,构建出简便易行、科学合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3、突出重点原则。腐败是公权力的异化,直接表现形式就是以权谋私、以岗谋利。为遏制、减少腐败,就需要紧紧抓住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具体到高校实际,就是将人、财、物权力集中的岗位和关键环节纳入重点监控管理范畴,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通过清权确权、明确职责、完善措施等手段,探索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到位的体制机制并取得实效。

4、把握关键原则。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涉及的工作内容较多,其中,风险点的查找和考核评估是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是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第一步,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防控措施的制定和考核评估的效果,决定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绩效。考核评估则贯穿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全过程,涵盖了风险防范工作的各个重要环节,考核评估的效果直接体现出整个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工作效能。

(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六大机制”

1、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宣传教育对象要广、领域要宽。积极通过各级理论中心组、党校、政治学习日、主题教育月活动等形式,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宣传入心、入脑,努力营造出人人知晓、遵守、维护与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良好氛围。

宣传教育内容要实、主题要明。对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宣传教育内容的把握,要切实做到三个“确保”,即对于全校性防控管理,确保人人了解,自觉遵守;对于部门性防控管理,确保人人熟知,规范执行;对于岗位性防控管理,确保人人精通,严格操作。

宣传教育形式要活、载体要新。宣传教育必须突出实效性,要改变过去单一灌输教育模式,广泛运用网络传媒、知识竞赛、现身说法、调查实践等形式,丰富内容,突出特色,提升干部职工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及时性与预防性

全面获取风险信息。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专项检查、效能监察、政风评议、案件督办、责任审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工作,发现和掌握本单位在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以时时起到预警作用。

准确定位风险等级。对于收集到的风险信息,要注重分析风险信息形成违纪违法事实的可能性、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时间要求的紧迫性等指标准确定位风险等级,并实行动态化管理,这样就能够最大程度发挥风险信息的提示和预警功能,避免出现风险误警、漏警、虚警等问题。

及时进行预警处置。对于以“风险点”形式表现出来的风险信息,要及时根据风险等级,通过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化解廉政风险。

3制度创新机制——保证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制度“立”的要科学。制度是执行的前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本身必须全面科学,规定必须明确具体,否则,就失去了执行的基础。创新制度前,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合法性、利弊得失与可行性论证工作。

制度“改”的要合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严密性很强,在试行一段时间后要及时总结,删繁就简,着力简明易行,并辅以配套的实施细则,以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的效率。

制度“新”的要实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规律性决定了制度创新必须科学运筹、与时俱进,既体现出前瞻性,又不能脱离实际使制度本身具有生命力。

4、贯彻执行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适时性与协调性

形成统一严密的制度汇编。定期对高等学校现有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归类并汇编成册,以方便决策、执行和监督者随时查找学习,准确把握运用。

强化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决策、执行与监督于一体,其精神感召和示范效应是影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效果的关键因素。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以“先于”、“高于”、“严于”一般干部职工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形成榜样与示范、引领与导向作用。

形成完善的反馈评价机制。要充分重视科技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中的推动作用,综合运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全程监控,从定量分析与定性研究双重视角,对运行状态进行效能评估,确保反馈评价机制灵敏,渠道畅通。

5、监督检查机制——维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严格监督是前提。要积极维护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始终把严格监督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效能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扎实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检查机制。

有序监督是关键。在监督过程中,既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既要注重集中检查,更要注重经常督查,有章有序、井然统一,使大家始终绷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这根弦,自觉养成贯彻执行的良好习惯。

全面监督是保障。横向层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依据岗位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全面督查,并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的重要依据。纵向层面,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着力加强对下级部门的分类检查指导,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向教职员工公开。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督查考评、问责问效,形成庞大的执行约束压力,提高贯彻执行的效果。

6、责任追究机制——突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惩戒性与威慑性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畴,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量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以“一岗双责”之工作定位,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与业务工作的齐头并进

切实抓好责任考核。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作实绩、评优评先、职称晋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增强考核实效。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追究为抓手,落实防控管理干部问责制度,把握追究原则、突出追究重点、明确区分责任、严格追究程序,形成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司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那些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要依据责任追究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安徽中医学院纪委

20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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